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增城区林业园林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服务保障增城生态文明建设,4月21日上午,广州市增城区举行“河长+林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签署仪式。
会上区河长办、区林长办和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河长+林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服务增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并向受聘为河长助理、林长助理、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工作人员颁发了聘书。
根据《意见》,协作三方将以“坚持法治思维、依法治理,坚持协同联动、合力攻坚,坚持信息共享、加强衔接”为工作原则,以“健全涉水涉林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为协作目标,增强涉水涉林案件行政执法刚性,强化对河长、林长以及相关部门履职法律监督,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和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实现增城水生态环境和林业园林资源永续利用。
会议强调,一要真抓实干,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河长+林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作为增城区依法治水治林的新模式和创新之举,要抓好贯彻落实,结合联合巡查、联和执法等,发挥好“特邀检察官助理”“河长助理”“林长助理”作用,形成河湖森林保护管理合力,切实为河湖管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形成增城样板。二要用好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平台,推进生态保护工作高质高效。区河长办、区林长办接到群众投诉或发现涉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线索时,要及时通知区检察院,充分利用法治手段,对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检察监督和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做好整改,进一步强化全区江河湖库、林地绿地的管理和保护,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高。三要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中的亮点和经验,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河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提高公众对生态保护的认知度,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工作。区河长办、林长办也要积极邀请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为河长、林长开展“以案释法”等警示教育培训,不断推进河长林长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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