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0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以来,潮州市降水偏少,天气干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长时间处于较高等级,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近期,潮州市林业局提醒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深刻吸取近期各地森林火灾的惨痛教训,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共同筑牢森林防火墙。
近年来,潮州市因野外用火不慎导致的森林火灾时有发生。潮州市林业局表示,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难度较大。近年来,潮州市发生多起森林火灾,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也给当事人和家庭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教训十分深刻,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
林火无情,预防为主。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潮州市林业部门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巡查管控,加大对重点地段、关键区域和森林火灾多发频发地区的检查督导力度,深入镇村一线指导推动森林防火措施落实落细,筑牢森林防火“安全网”。在加强宣传引导方面,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为戒”的警示宣传,同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防火常识,大力倡导和推广文明低碳祭扫方式。
此外,潮州市还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应急工作管理,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掌握森林火情动态,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反馈;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加强练兵备战,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坚持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森林防火是一项公益事业,也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五一”假期期间,预计外出踏青、进山旅游和春耕等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明显增大,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
潮州市林业局提醒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牢记“谁烧山、谁坐牢”的教训。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违反上述规定,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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