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与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新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在新疆分布的国家重点野生植物保护名录正式向社会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新疆植物学会及各行专家,多次召开评估评审会,反复论证在新疆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类名单,最终确定《新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共有21科38种属,其中国家Ⅰ级1种、国家Ⅱ级37种属。上述物种中,归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的有22种属,归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管理的有16种。发菜仍为国家Ⅰ级保护野生植物,原名录盐桦为国家Ⅱ级保护野生植物现从《名录》中调出。其中红景天、胀果甘草、额河杨、小叶白蜡、雪莲、阿尔泰雪莲等上升为国家Ⅱ级保护野生植物,由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管理;贝母属、郁金香属、锁阳、新疆野苹果、新疆野杏、新疆樱桃李、矮扁桃、新疆紫草、黑果枸杞、肉苁蓉、新疆阿魏等上升为国家Ⅱ级保护野生植物,现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
2021年9月8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原名录于1999年发布至今有22年。新调整的名录变化较大,新增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68种和32类,调整了18种野生植物保护级别,从原名录中删除了35种野生植物。
下一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持续加大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推动新疆野生植物立法修订工作,开展新疆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群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其分布及生境状况,为制定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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