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容事务服务中心,原南宁市城市广场管理处,经中共南宁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于2020年8月调整设置为南宁市市容管理中心,2021年7月更名为南宁市市容事务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归属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拟订城市容貌管理、户外广告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和标准的事务性工作。
(二)参与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的管理。
(三)负责城市容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城市容貌、户外广告设置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具体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市管城市广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中心现在管辖4个城市广场:朝阳广场、民族广场、金湖广场、明秀广场。
二、单位地址、邮编、电话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2号希尔顿阳光B座6楼
邮编:530028
公开电话:0771-263365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工作日)下午15:00-18:00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班子
中心临时负责人:陆敏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综治、维稳、年鉴、大事记编撰等工作;负责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工资福利、卫生健康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等工作。
2.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单位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各项资金的审核及拨付;承担本单位审计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负责项目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3.市容保障科
承担研究起草城市容貌管理规划、计划、标准和规范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的管理;承担重大节庆、会议、活动的市容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城市容貌的日常整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活动。
4.户外广告管理科
承担研究起草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划、计划、标准和规范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5.建筑垃圾管理科
承担研究起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划、计划、标准和规范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6.广场管理科
负责市管城市广场的日常管理;承担市管城市广场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市管城市广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7.信息化管理科
负责城市容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承担城市容貌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
服务流程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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