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市民反映对沿街废物箱只有干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两种分类表示分类不合理,处置部门该如何回复?
来源:
【南方园林绿化】
日期:2022-04-18 21: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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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如有市民反映对沿街废物箱只有干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两种分类表示分类不合理,处置部门该如何回复? |
答: | 根据本市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全程体系建设方案,2020年底,本市将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按照方案要求,本市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标准,道路两侧设置干垃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社区、单位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鼓励市民将产生的湿垃圾、有害垃圾在社区和单位投放,不鼓励市民在道路上投放除干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垃圾,市民应根据本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体现城市文明。 |
问: | 户外广告的内容有何要求? |
答: | 根据《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六条,流动户外广告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真实、健康,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流动户外广告使用的汉字、字母和符号,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流动户外广告内容中,公益广告内容所占的面积或者时间比例不得低于10%。 禁止发布内容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流动户外广告。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具体范围,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规定并对外公布。 |
问: | 建筑垃圾的中转码头由哪些部门负责管理? |
答: | 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2017沪府令57号)第十九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建筑垃圾水运需求和实际情况,完善转运建筑垃圾的码头(以下简称“中转码头”)布局,推进中转码头的建设。 中转码头应当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配备符合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要求的视频监控系统、电子信息装置和防污设施。中转码头应当向所在地的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问: | 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收运处置有政策支持吗? |
答: | 有相关政策支持。按照市绿化市容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食药监局等四部门《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收运处置应急扶持办法》(沪绿容〔2016〕533号),规范财政补贴的数据核准、凭证提交、申请程序等内容,保证市财政补贴资金落到实处。 |
问: | 上海市是否对店招店牌的外文使用有规定? |
答: | 2014年9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就发布了《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规定》,明确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公共场所使用外国文字应当与规范汉字同时使用、意思一致,符合译写规范,尊重公序良俗。同时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民政、交通、绿化市容、旅游、卫生计生、商业、金融等部门,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协调与指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公共场所外国文字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
问: | 本市针对申请安装的广告牌设置有效期是否有期限? |
答: | 按照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相关管理要求,户外广告、户外钢结构招牌设置满2年后,应当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其他材料的广告、招牌也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执行。广告和店招在设置前必须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才可设置,且相关信息必须输入数据库,所以合法设置的广告、店招信息应该是齐全的,到期后管理部门会督促其整改的。市绿化市容局重点检查构架锈蚀、断裂、构架与墙体固定锚栓锈蚀、电器设施绝缘情况等户外设施;拆除未经审批、违反技术规范设置的广告牌和设置在屋顶的招牌、墙面的各类外挑式招牌以及采用水泥石膏板、细木工板、胶合板、密度板等禁用材质作为表层材料制作的各类户外招牌。新设置的招牌严格按照《上海市户外... |
问: | 市民询问,小区里的垃圾桶大大小小的都有,他们小区的垃圾桶符合分类垃圾桶的规范吗? |
答: | 依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及相关要求》的通知,沪绿容〔2014〕179号,收集容器规格住宅小区的垃圾收集容器一般选用120升、240升规格,以满足居民投放和收运为前提,也可根据实际选用60L垃圾收集容器。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的垃圾收集容器一般选用60升、120升规格。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区域的收集容器规格,应按照与收运衔接的要求配置。 |
问: | 市民询问过期的干香菇,红枣等南北干货和中药渣应该归为那类垃圾?自己家种植的盆栽枯死后该投放到那类垃圾桶内? |
答: | 依据沪绿容〔2014〕179号《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及相关要求》中规定,干香菇、红枣、桂圆干等冲泡饮品速溶饮料粉末、茶包、茶叶渣、中药渣、盆栽植物花卉、枝叶其他各类过期食品、食物残渣及宠物饲料为》湿垃圾。湿垃圾中所列举的实物均包括未食用和食用后残余的,盆栽植物须去盆、去土投放。 |
问: | 市民咨询,圾桶上的可回收、干垃圾和湿垃圾的标志有各自相对应的颜色吗?还是统一都是绿色? |
答: | 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及相关要求》沪绿容〔2014〕179号生活垃圾分类容器整体或局部应体现对应标志色,具体颜色如下:(一)可回收物:蓝色,PANTONG 541 C (二)有害垃圾:红色,PANTONG WARM RED C (三)湿垃圾:棕色,PANTONG 4715 C (四)干垃圾:黑色,PANTONG BLACK C 针对各场所进一步细化的品种,都使用对应类别的容器标志色,标识参照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3)。分类标识应为防水材料印刷,粘贴应平整、无气泡,也可将标识直接印于桶身或车身印刷标识颜色可为单色。 |
问: |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单位主体责任是什么? |
答: | 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本市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售等活动,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经营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和处置活动的单位是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