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 什么是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 |
答: |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是指有关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及其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标准划分确定。 |
问: | 市民咨询,如果社会团体或个人想在崇明禁猎区开展拍摄、采访、参观活动,具体可有找哪家部门申请? |
答: | 根据《上海市崇明禁猎区管理规定》(2018沪府令2号)第二条,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禁猎区管理的主管部门。崇明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禁猎区范围内野生动物禁猎管理工作。崇明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规定。崇明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在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负责禁猎区范围内禁猎管理的日常工作。市和崇明区公安、工商(市场监管)、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市民可以通过联系崇明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来咨询相关事宜。 |
问: | 上海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为哪些? |
答: |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沪府发〔2018〕30号),上海市生态保护总面积2082.69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89.11平方公里,长江河口及海域面积1993.58平方公里。 |
问: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对外提供林业作业考察吗? |
答: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暂不提供林业作业考察的志愿活动和实习。 |
问: | 办理木材经营是否需要办理加工许可证? |
答: | 在上海市不需要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办木包装厂的其他手续请与工商部门联系。 |
问: | 咨询有哪些陆生野生动物可以被经营销售利用的? |
答: | 按照《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标准,经逐一筛选、评估,确定了9种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野生动物可以被经营销售利用,其中包括梅花鹿、马鹿、虎纹蛙3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鸵鸟、美洲鸵、大东方龟、尼罗鳄、湾鳄、暹罗(Xiānluó)鳄6种从境外引进、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的陆生野生动物。 |
问: | 咨询列入“名录”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需满足哪些条件? |
答: | 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确定的“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国家林业局近日发布了《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并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列入“名录”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要满足以下4项条件:一是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并形成了规范化的技术操作流程或人工繁育技术标准;二是开展人工繁育活动的种源为子二代及以后的个体,不需要从野外获取种源(用作改良人工种群等特定用途的除外);三是人工繁育种群规模能够满足相关合法用途对该物种及其制品的合理需求;四是相关繁育活动有利于缓解对野外种群的保护压力。 |
问: | 象牙制品网上销售行为是否合法? |
答: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6〕103号)文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象牙及制品加工、销售、公开展示等活动。在网上销售象牙制品属非法。 |
问: | 在上海,刺猬是否属于保护动物? |
答: | 刺猬属于《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内。如要办理经营利用或驯养繁殖均需要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
问: | 市民如果想做清理道路上污泥的项目,可以到哪里咨询及如何做清理污泥的流程和相关政策。 |
答: | 在本市从事道路清扫保洁的服务企业应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申请获得行政许可。具体申报条件可以向各区绿化市容局详细咨询。若清扫范围超过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需要向市局申报。日常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年,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证书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在证书上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