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五十二条:在林地上修筑下列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一)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
(二)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
(三)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
(四)林业科研、科普教育设施;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
(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
(七)其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
感谢您的来信。
服务流程
Services
10760-86320799
项目咨询
2约见工程师
上门洽谈设计方案
3确认方案
并签署施工合同
4工程项目
立项进场施工
5严格把控质量,
满意竣工验收
6南方体育工程为您
提供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