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林业产业是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村产业振兴、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21世纪以来的20年,我国林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由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我国林业产业发展面临着木材安全问题突显、林业劳动力成本攀升、林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不高、林业应对气候变化任务艰巨与林产品贸易壁垒加剧等诸多挑战。为推动我国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必要总结我国林业产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深入剖析面临的重大挑战,进而提出应对挑战的对策措施。
本文所用数据主要来自历年《全国林业统计资料》《中国林业统计年鉴》《中国林业和草原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数据库(https://data.stats.gov.cn/),《中国森林资源报告:2014—2018》《2015年全球森林资源评估报告》以及相关参考文献。
1.主要成就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林业产业发展在产业规模、产业结构、林产品贸易及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
一是林业产业规模快速壮大。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按现价计算(名义值),我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由1949年的23.90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8.08万亿元,产业规模扩大了3 378倍,年均增速达到12.31%,高于同期GDP的平均增速(11.54%);从林业产业总产值占GDP比重看,已由1952年的3.71%增长到2019年的8.15%。从1949到1974年的25年,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百亿元(103.5亿元);从1978年到1994年的16年,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千亿元(1 337.55亿元);从1994年到2006年的12年,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元(10 652.22亿元)。经过70年的高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林产品生产第一大国,成为名副其实的林业产业大国。
二是林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林业产业不仅在规模和总量上取得了高速增长的成就,更是在范围和结构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初步形成了涵盖林业一产、二产与三产在内完整的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从不同阶段看,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期间,林业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为工业体系建设和国民经济恢复发展提供木材,国家对木材生产实行统购统销制度,生产者对森林资源的利用主要是木材采伐,导致林业产业结构极为单一,以营林生产和木材采运业为代表的第一产业占据绝对优势。从改革开放到天保工程实施期间,以木材加工为代表的林业二产和三产得到快速发展,但林业第一产业仍占据优势,至1998年林业三次产业产值结构为70%﹕26%﹕4%。从天保工程实施到2012年,以木材加工、木质家具制造与造纸为代表的林业二产快速发展,至2012年林业三次产业产值结构已变为35%﹕53%﹕12%,林业二产产值占比超过林业一产和三产产值占比之和,林业二产在林业产业体系中占据优势地位。自2012年以来,以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为代表的林业三产迅速发展,到2019年林业三次产业产值结构变为31%﹕45%﹕24%,林业三产产值占比超过20%。纵观70年发展历程,我国林业产业结构由单一的营林和木材采伐演变为经济林产品的种植与采集、木材加工、人造板制造、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等三产门类齐全、协调发展的格局,现有林业产业体系呈现涵盖范围广、产业链条长、产品种类多等特征。
三是林产品国际贸易持续增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由接近为零逐步成长为年贸易额超千亿美元的世界林产品贸易大国。按现价计算(名义值),1993—2019年期间我国林产品贸易额由76.24亿美元增长到1 503.56亿美元,贸易规模扩大了19倍,年均增长率达到12.08%。从贸易模式看,我国林产品贸易已由以原木和锯材等初级林产品为主的贸易模式演变为“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贸易模式。该模式呈现进口原木和木浆等原材料、出口人造板和木质家具等制成品的加工贸易特征,属于出口导向型贸易发展模式。
四是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到改革开放期间,木材流通经过短暂的自由购销之后,主要实行的是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体制。由国家木材经营部门统一组织木材的收购和调运,统一制定木材价格,统一管理木材市场。农民从事木材生产很大一部分用于修建或改善自住房、提供薪材等,解决自身或村社集体生产与生活需求问题。由于实施的是计划经济体制,木材自由流通较少发生,木材生产较少转化为货币收入;非木质林产品采集也主要用于满足自身需求,呈现自然经济形态。这一阶段林业产业化水平低,乡村林业生产主要任务是满足农民对木材、竹材和森林食品等初始林产品的基本需求。从改革开放至今,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林业产业化水平越来越高。农民从事林业生产的主要目的已经转变为获取经营收入或者工资性收入,林业产业对农民增收功能越来越凸显。目前全国林业主要产业带动就业人数超过5 200万,带动超过1 600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以云南省为例,到2018年全省木本粮油基地面积343万hm2,木本粮油产业带动主产区农户人均增收超过1 500元;全省88个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经果林0.29 hm2,经果林成为贫困地区增收的重要渠道。
2.面临的重大挑战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林业产业高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劳动力、资本与自然资源等传统要素投入驱动,属于典型的“要素驱动型”模式。进入新时代之后,该模式越来越难以为继,我国林业产业发展面临5大挑战:
一是资源有效供给能力不足,木材安全问题日益突显。森林资源是林业产业发展的基础。虽然我国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连续多年实现“双增”,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仍属于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无论是人均森林面积还是人均森林蓄积量,均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同时,我国森林质量普遍不高,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94.83 m3/hm2,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29 m3/hm2),与德国(321 m3/hm2)、新西兰(392 m3/hm2)等林业发达国家的差距更大。加之,国家正在实施全面天然林保护政策,国内木材生产主要依靠人工林,而人工林仅占总森林面积的36.45%。导致近年来我国森林资源供需矛盾不断加剧,木材对外依存度已达50%并呈现增长趋势。我国自非洲进口原木的前10大来源国都颁布了禁止或限制原木出口的制度文件,世界上已有上百个国家收紧原木出口政策。如何提高国内木材供给能力,保障木材供给安全是新时代我国林业产业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二是林业劳动力素质提升慢,林业劳动力成本攀升。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非农、非林产业。由于大批青壮年林农进城务工,老人、妇女、儿童群体在林区和山区中留守,导致林区和山区大量出现“空心村”现象。加之,林农子女对森林经营的积极性不高,林业生产面临家庭传承危机。虽然全社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自改革开放以来提升很快,但林业劳动力素质提升相对较慢。究其原因,林业生产环境条件艰苦,林业生产经营的比较收益较低,对高素质优秀人才吸引不够。长期以来,我国林业产业发展利用了廉价劳动力比较优势,在国际林业产业链分工中占据加工环节优势,而西方发达国家基于资本和技术优势占据产业链研发和销售环节。随着劳动力价格不断攀升,廉价劳动力优势逐渐消失。任凤伟等分析结果表明,与“十五”期间相比,辽东4县“十一五”更新造林成本、幼林抚育成本与采集成本分别增加了60.7%、123.2%与41.9%。我国林业产业总体仍处于劳动密集型阶段,劳动力成本上涨对林业生产者冲击逐年增大。
三是林业投资风险大、比较效益低,林业产业链与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不高。由于林业生产具有长周期性、林业资金周转时间慢、林业生产受气候灾害影响等弱质性特点,林业投资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境外投资受所在国家、地区政治形势和政策环境影响,还面临一定的政治风险。我国林业创新能力弱,林业产业总体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人均劳动生产率不及发达国家的1/6。与其他行业相比,林业投资的比较效益明显偏低。加之,由于林业产业链短、林产品供应链稳定性不足,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企业,缺乏全面的市场平台,在国际上没有定价权,导致在全球产业链分工中处于不利位置,林业产业国际竞争力不高。
四是全球气候变暖影响加剧、减排压力巨大,林业应对气候变化任务繁重。气候变化既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严峻挑战,也是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全球性问题。2020年12月气候雄心峰会,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承诺的基础上,提出到2030年我国森林蓄积量将较2005年增加60亿m3。截至目前,全国森林蓄积量为175.6亿m3,较2005年(137.2亿m3,第7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增加了38.4亿m3,未来10年,全国森林蓄积量需增加21.6亿m3。2020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提出了全国“十四五”国土绿化初步目标,力增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要达到190亿m3。这意味着“十四五”期间森林蓄积量年均需增加近3亿m3,其林业建设任务之重、时间之紧可想而知。
五是国际贸易竞争日趋激烈,林产品贸易壁垒日益加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产品贸易得到快速发展,其进出口贸易额目前已跃居世界首位,成为名副其实的林产品贸易大国。但由于长期依赖“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加工贸易模式,林产品贸易结构不合理、林产品科技含量低、产业链竞争力不强、贸易话语权薄弱,距离林产品贸易强国的目标尚有较大差距。有研究表明,2017年中国林产品比较优势在世界20个主要林产品贸易国中位居第16位,较2000年仅提高3个名次,总体仍处于较低水平。近年来,欧美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壁垒形式由从早期的关税、配额、许可证拓展到反倾销、反补贴、森林认证、打击非法采伐、知识产权保护等多种形式。由于贸易摩擦程度加剧,我国林产品贸易出口环境变得更为复杂。另外,由于我国主要木质林产品出口集中度较高,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少数发达国家。一般地,贸易集中度越高,越容易遇到贸易壁垒;而且,一旦和这些国家贸易关系恶化,更容易对贸易造成冲击。例如,自2018年以来,中美关系消极竞争态势日益加剧,美方不断加征关税税率,针对中国人造板展开的贸易调查案件骤增,已对我国人造板和木质家具等木质林产品出口造成严重冲击。
3.应对之策
一是树立新型木材安全观,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走自主、自给的木材可持续利用道路。传统木材安全观认为,木材是一种重要的原材料,是4大基础材料(钢材、水泥、木材及塑料)中唯一可再生的材料;保障一国木材安全就是保障该国的木材供给,木材供给包括国内生产和国外净进口2个部分。在该木材安全观指导下,国内木材生产不足的国家完全可以通过进口渠道保障木材供给安全。与此不同,新型木材安全观认为,在全球化和气候变化大格局下,木材安全不是孤立的木材供给问题,也不是单独国家的木材生产利用问题,而是一个涉及生态安全、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问题,是一个国家间、区域间甚至全球互利共赢的战略性问题;若要确保国家木材安全,则应立足提高国内木材生产供给,而不应依赖国外进口。在全面天然林保护背景下,我国应以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以大规模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为抓手,因地制宜强化森林抚育经营,着力提高森林质量与效益;积极发展人工用材林,着力提高国内木材生产能力,降低木材对外依存度,走自主、自给的木材可持续利用道路。
二是积极扩大林产品内需市场,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推动林业产业融入国际和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我国已具有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林产品消费量位居世界第一。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内林产品消费市场得到进一步拓展,为我国林业企业促进林产品国内市场大循环带了新机遇。当前,我国政府积极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提倡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以木代塑”和“以木代钢”将成为未来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我们应当积极宣传木质林产品文化和生态文化,鼓励木质林产品和生态旅游消费,加快培育完整的内需体系,促进林业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同时要积极发展林产品国际贸易,联通国内和国外市场,推动形成林产品国内和国际双循环,为我国林业产业发展增添新动力。
三是优化升级林业要素结构,提高林业全要素生产率,推动林业产业效率变革。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着力提升林业产业发展质量。转变林业发展模式,关键在于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动能转化,摆脱对传统生产要素投入的过度依赖,转到更多依靠科技、人才、知识、信息等创新要素驱动发展。通过提高要素质量和优化要素结构,不断提高林业劳动、资本与土地单要素生产率,持续提升林业全要素生产率,从而推动林业产业实现提质增效目标。
四是加强林业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增强科技创新支撑作用,提升林业产业现代化水平。长期以来,我国林业科技管理多为政府部门主导,科技投入主要来自各级财政资金,各类科技资源主要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活动主要遵循项目申报、科学实验、社会调查、发表论文、申请专利、项目验收等传统模式开展。但由于缺乏市场导向和企业参与,加之科技评价中唯论文、唯专利、唯奖项倾向较为突出,导致科技成果与现实需求严重脱节,科技成果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今后,要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完善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激发各方利益主体的内生动力;创新转化方式,建立科技成果榜单制度,发展各种形式的科技成果对接交易市场;完善推广示范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林业科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五是深化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林产品质量。我国是一个林产品生产大国,人造板和木质家具等多种林产品生产能力位居世界第一,但多数产品只能满足中低端需求。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对优质林产品的消费需求明显增加。但由于林业产业结构和林产品结构并未能及时做出调整,导致出现“中低端林产品生产过剩、中高端林产品供给不足”同时并存的现象。故此,要以深化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加快林产品标准化和质量体系建设,制定林产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推动林产品供给体系由中低端产品为主转向中高端产品为主。大力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发展优势产业集群。以推动林产品国内循环为基础,带动林产品国际循环,加快构建适应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要求的林产品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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